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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国际网上平台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2018-05-09 12:47   审核人:

云顶国际网上平台

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 则

为了规范学校的经济行为,明确经济责任,防范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根据《会计法》、《审计法》、《发票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结合云顶国际网上平台实际,为增强依法理财、诚信用财的意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合法性,维护资金的安全完整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原则

(一) 坚持规范审批制度。

原则上所有审批需经OA办理,报销实行网上报销程序。校长为云顶国际网上平台经济第一责任人,负责云顶国际网上平台财务报销审批工作,并在财务处备案。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或职权范围内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部分项目审批可简化签批程序,但需要校长授权。

(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根据教育局下发给云顶国际网上平台的预算指标,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财务处的指导下制定部门预算计划。

(三)学校和部门预算一经确定,预算年度内原则上不再追加经费,超支没有特殊情况,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动用校长基金,需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条 财务报销的审批

所有的报销均实行网上报销程序,部分项目OA审批可简化,报销程序可简化。

(一)预算指标内部分项目经费报销,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长审批,财务处审核签字后报销。

(二)预算内专项经费,除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外,还应由财务处审核,校长签字报销。

(三) 凡符合学校文件规定需政府采购的物资,报销时除由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外,还应附学校的合同文件。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最后,校长签字报销。

第四条 财务报销凭证的有关规定

(一)外部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二)发票或收据的填写要求:

1.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

2.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必须是“云顶国际网上平台”全称。

3.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

(三)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必须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四)发票、收据遗失的,应取得原开票单位的同一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重新加盖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经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作为报销依据。

第五条 财务报销手续和要求

(一)办公用品发票报销时须附开票单位详细的销售小票或购货清单,并加盖与发票上相同的单位印章

(二)凡购买图书、教材,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或报销部门领导签字,并附图书验收单或教材入库单。

(三)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报销时应附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四)购置大宗或批量元器件、材料,报销时应附采购清单、入库单及学校合同文件。

(五)各部门对外协作、加工、零星修缮项目报销时,应附学校合同文件及加工清单(注明材料费、人工费等)和工程决算单。符合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标准的,需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六)差旅费报销时,属参加会议或培训、进修等情况者,必须附校长签字的会议通知。

(七)严格控制出差乘坐飞机,因工作需要确需乘坐飞机的科级和副高级职称人员须经财务处审批。

(八)领取支票及现金必须由正式在册教职工办理。

 

第六条   其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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