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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资统发单位人员自行申报个税专项抵扣注意事项
2019-01-02 14:37   审核人:

济南市工资统发单位人员

自行申报个税专项抵扣操作注意事项

济南市统发工资人员如需当月享受个税专项抵扣请按如下注意事项进行操作:

1、请有资格、有意愿享受个税专项抵扣的济南市工资统发单位人员自行按税务局要求从专属APP里录入相应抵扣明细。

           

2、填写相应明细时,统发工资人员应从“任职受雇信息”中选择:济南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单位纳税人识别号:12370100495185130B;选择申报方式时请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3、由于市国库支付局仅能提取填写了“济南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单位纳税人识别号:12370100495185130B)”的统发工资人员数据作为每月扣税依据,如填写错误,数据不能提取,申请人将无法享受个税专项抵扣后果自行承担。

4、因市国库支付局2019年1月15日发放工资,1月10日截止工资数据,1月9日上午10:00将由市税务局技术人员协同市国库支付局工作人员从客户端提取上传成功的扣税数据,故请申报人在此时间前尽早从税务专属APP或客户端完成1月份申报。

5因市国库支付局2019年2月份工资于春节前发放,1月25日截止工资数据,市税务局技术人员协同市国库支付局将于1月24日上午10:00从客户端提取上传成功的扣税数据,故请申报人在此时间前尽早从税务专属APP或客户端完成2月份申报。

温馨提示:

1、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后可先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个税专项扣除填写通道自2019年1月1日起开通。个人所得税APP具体操作细则将于2019年1月2日下发,请关注通知。

附表1:个人所税专项附加扣除明白纸。

附表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简表

如有疑问可致电:0531-87207761/7762

                       

2018年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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